前几天,向D递交了我的“求爱信”;狠狠的,抄了三四遍的呢。
好吧,同志们,我要谈恋爱啦,跟亲爱的D。请鄙视我吧。
最近,感觉又到了自己工作的一个倦怠期,对于工作,有些应付。每天都觉得睡不够,早上醒不来,醒过来也不想起来。平是是这样式,到了周末,更是如此。甚至连起来出去玩的心情都没有。
真是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或许不久的一天真的会离开这里,但是也希望自己可以做好在这里的每一天,可以走得问心无愧。
今天早上,依然是窝在宿舍里睡懒觉,只是偶尔聊会天,看个电影。无聊至极,真不想这样了,想去哪里走一走。于是想到小李,打了个电话,约她下午一起去国清。没想到她也正好想找我去逛国清,哎,真是好有默契啊。
临近中午才爬起来,洗头洗澡出门,开电动车慢慢的晃到城里,反正无事,是从新路直接到北站再转入三角坦。把车子停在卧龙山庄的职工停车场。门卫叔叔让我自己注意一点东西放好,担心他不让我停,于是没话找话,指着墙上贴得的艺术葫芦的照片,问他是不是谢LZ弄的,他说是,我就答“哦,那应该是我大伯雕的模型吧”,果然他一下子就亲切很多。有个名人亲戚做一些出名的事情,真是有好处的啊,居然这样遥远的光也能沾上。
小李在小挺老师的亲自护送下终于姗姗来临,顺手扔给我一个大苹果。于是告别门卫叔叔,往国清里面走去。
夹道的梧桐叶子都黄了,透着明媚的阳光,洒一起金黄。
国清门口那些树,永远那么迷人,百看不厌。这里静谧庄严的气氛,绝大部分来自这些几百年的古树。门口有很多人,我们直接过而不入,往上面去。
没想到路上居然碰到剑心,真是很久不见了。每次开电动车想停到他书店门前都发现铁将军把门。一问才知,原来到小商品市场里开店卖汽车用品去了。很好奇,在天台开这个会生意会好吗?估计他是连淘宝一起弄的吧。
越往里走,越舒服。人渐渐少去,空气更加清新。我真是喜欢这里。最好是从这里一路走到塔头,那就更好了哈。
走了一段路,小李建议去路下的溪边坐坐。于是挑了条小道就下了,找一块平坦一点的大石头,踢了鞋子一PG就坐下了。听着偶尔的鸟鸣,还有小溪的湍湍声,我们轻声慢气的聊着天,吃水果。回忆了一下一起认识的这几年,也展望了一下未来。说着说着,就想躺下去,枕着双手,仰望蓝天白云和这四周的葱茸绿树。这样的日子真是很惬意。
只是后来阳光晒不到了,水气逼人就觉得冷了。起身收拾了果皮纸屑带到国清门口扔垃圾筒里,开车到城关,随便逛了一下街,什么都没买。小李提议去她家吃饭,于是就跟着她到了她未来的家里,蹭了一顿由她和小挺两位老师合作的大餐,哎,估计我是朋友里第一个吃他们小两口亲自做的菜的人了,真是幸福死。
中午下班时,突然想起来宿舍里有年糕,鸡蛋,还有一点点的肉,就是没有青菜。天气冷冷的有点下雨,不想去平桥买菜。
想到带蓬蓬的阿姨家的叔叔在宿舍后面种的菜蛮好的,之前他一直叫我要吃自己去拔,但是我都没去拔过。今天实在是懒得出去了,就从隔壁小梁家进去,准备从他家阳台出去偷点菜。
小梁在厨房里,与他同宿舍的那个男孩手里拿了几棵菜正在爬阳台,哈哈,有人比我更早行动了。知道我要出去拔菜,那个男孩好心的把他手里的都给我了,他说他再出去拔。我就拿了菜往外走。正走到厨房边上,听到外面叔叔喊“你谁啊你?你为什么偷我的菜!”
坏了,那个男孩偷菜被抓了。
那个老实人红着脸低声的回应“小梁让我拔的。”我晕,我赶紧跑回去,对着阳台外的叔步扬了扬手上的菜“叔叔,不好意思,我也在你家地里偷菜了。”
叔叔看到我手上的菜,没对我说什么,转过头又说那个男孩“我说我的菜为什么总是少,我自己都没吃过的。”
当下我真是不好意思极了。是我说要偷菜,结果那个男生偷的菜都在我手上了,还害他被抓。
叔叔走了,我拿着菜跑掉了,后面听到小梁在责备那个男孩:“你跟他好好说一下嘛就好了呀,你的菜呢?一棵都没有拔吗……”
今天中午的年糕,真是别有味道啊。
我真是好讨厌这些家伙,国庆前就说要去雪上,烧竹筒饭,害我口水一直流。结果一号推二二号,二号说三号吧,三号说四号再去吧。于是乎,我就被他们忽悠着在宿舍睡了两天觉,看了两天电影。真是累得我浑身骨头都酸痛。
二号一整天,除了睡觉、看电影、吃桔子、上WC,我就没出过门。嗯,顺便推荐一部电影《相爱到分手》,虽然写得是男同之间的故事,不过我觉得其实男女之间也完全相同的。接回上面说一天没出过门,就看了几部电影。
三号上午也是这样度过了,中午睡了一觉,时间好像也过得蛮快。可是到了下午,桔子也被我吃光了,床上也实在是呆不住了,非常强烈的想要离开这个房间,跑到哪里去撒个野。外面阳光这么好,真是太浪费了。
爬起来随便梳洗一下就出门了。开着电动车沿始丰溪畔慢慢走,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条路真是适合慢慢游走,每个季节,每个时日都有不同景色。一路开过,看见鸭子成群游过,白鹭偶尔掠过,扇着翅膀慢慢飞翔。今天居然还被我看到一个村人撑着竹伐在水里前进,不知道是不是在捕鱼哦。
到了城里,在小商品市场门口停下来打电话,找人一起吃晚饭。先打给疾枫,他说让我先逛逛,等到吃饭时间再联系他。
没想到挂完电话就把把电话掉地上了。拿起来试着拨号,没声音了,估计是话筒又被我掉坏了。我可怜的MOTO E398,跟了我五年多,平均下来每天估计得掉地上一次,基本上除了话筒会被摔坏以外,完全没有其他问题。外表看来已经惨不忍睹,可是每次换上新的话筒,它就又恢复了青春,用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啊。
边上有个修手机的店,于是就直接过去修手机了。手机店里几位小美女围着一位小帅哥聊天,小帅哥抽空出来帮我修手机,边上一位美女转过来看了我几眼,我觉得她有点面熟,但是一时没认出来,觉得有点像同事,但是又不敢认。于是手机修好付了钱我就闪了。
往前走几步,居然遇到了疾枫,他问我想吃什么,我突然就想到了惊寂之前说过的一句话“我只想山吃海喝”,不过就是不知道想吃什么。算了,不管了,到新华书店门口先吃几串烤肉先啦。
吃完后跑到书店二楼去看书,挑了本《逃到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也逃不出爱情》,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啊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很多美丽的故事在那里结束,又在那里开始。
吃饭约在了达锋排档,平凡人后来很晚才赶来,说是这几天去了哪里烧烤哪里钓鱼,这个坏蛋,就把我们晾着荒了两天,哼哼。
三个人吃七个菜,任我怎么想山吃海喝也是吃不完了。疾枫说我到城里找人吃饭第一个想到他,他请客,真好哎。疾枫真是个好兄弟,我以后要多想想你了,哈哈!
好久没有出去走过啦,感觉像被圈养的困兽,无处突破。好不容易等到十一,老黑他们说国庆要去雪上,于是放长假——难得放四天啊,都不准备回家去了,直接等着去雪上摘板栗、摘藤梨,烧竹筒饭。
可惜不是一号就活动,本来窝在宿舍看电影的,弟弟打电话来说爸爸妈妈都去城里逛街了,于是赶紧爬起来,飞车到城里,跟爸妈汇合。在新华书店门口与爸妈接头,询问战果,说已经在中国黄金那里给妈妈的项链配了一个吊垫,接下来要去买鞋子。于是带了他们往工人路走。
妈妈在一家羊毛衫店看中一条羊毛衫背心,想让爸爸试一下。爸爸本来就是不喜欢逛街的,给他买衣服都不肯要的,总说家里这个还有那个还有的,如何肯试。我们只好退出来。妈妈稍稍嘱咐我晚点去买了带给爸爸穿。唉,为什么我的购物欲望跟爸爸是截然相反的呢,总是觉得自己少这个少那个,两个衣柜塞满了衣服,却总觉得没衣服穿,穿来穿去还是那么几件。看来以后买衣服也要学习一下妈妈的原则了:少买,高质。
爸爸脚小,38的皮鞋都嫌大,鞋子很难买。后来看到贵人鸟搞活动,一些波鞋都还挺实惠,给爸爸试了一双女款波鞋,虽然有点大,但是垫两双鞋垫也就差不多了,立刻买进。妈妈觉得挺好,也买了一双。然后两个人坐在那里讨论爸爸原来穿的弟弟的那双波鞋也是同样商标的,质量还不错,又要让我也买一双。我晕,一家四口都穿贵人鸟啊?给代言费不啦?哈。其实我以前也有过一双贵人鸟的,不过我觉得我还是不喜欢波鞋的。
爸爸说既然买到鞋子,就怎么也不肯再逛街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去吃午饭。爸爸说想吃猪肉麦饼和馄饨,回头到工人路口,那后面各种面食小吃齐全。在一家店里坐下各吃一碗馄饨一个肉加蛋麦饼。
午饭后爸爸说要给妈妈重新买一个诺基亚的手机,妈妈原来那个手机已经坏掉了,可是妈妈不识字,换成其他的手机估计又得很久不懂用。原来那个手机是移动公司在我们公司搞促销的时候拿的,到现在都已经好多年了。哈哈,看来用一个手机用到坏,真是我们家优良传统啊——除了弟弟,不时的换手机,我们几个都是坚持物尽其用原则啊。买了一个能买到的最最早诺基亚,款式也差不多,功能基本完全一样。不过我是不喜欢诺基亚的。从实用方面,我觉得摩托罗拉最得我心啊,质量那叫一个好!黑莓则是装B用的哈。
送爸妈到车站,看他们相携的背影,有阳光晒着,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地久天长了吧。爸爸头上的几根银丝在阳光上发亮,这一刻都让我觉得温暖而幸福。
赶着去找弟弟一家的时候,再过工人路口,买了刚才妈妈看中的毛衣,让弟弟带回家去先。然后就是陪着谢大少和他娘亲逛街,又把赤城大厦和工人路再走一遍。
最后送走他们,回来的路上,钻进意尔康给自己买了一双踝鞋(踝靴,不是裸靴哦),也是因为搞活动,400多的鞋子305拿下。因为不能刷卡,付现金的时候心疼死了,这可是我到现在为止最贵的一双鞋子啦!
嗯,拿回家应该先焚香沐浴斋戒几日再穿哈。
昨天再试湖南剁椒,买了一斤多的尖头红椒,洗干净了晾了一天去除水份,花了整整两个小时切成米粒大小,加了盐、味道、白糖还有一点白酒,拌好放进玻璃瓶,密封好,存个七八天以后就可以吃了。当时没戴手套,手指也没觉得很辣。不过有戴了太阳镜哈,免得有辣椒汁溅起来刺到眼睛,哈哈。
到后来才觉得辣椒的威力,左手每一个手指的指尖都辣辣的发烫,像有针在一下一下的刺。不过到夜里十点左右就没有什么感觉了,还以为辣度已经过去了呢。
没想到临睡前洗了脸要摘隐形眼镜,手指一碰到眼睛,眼泪就哗哗的流下来,开始还奇怪怎么会这样呢,一会才想明白原来是辣椒给辣的。原来当时已经没有再发烫的手指,居然对眼睛还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好不容易止住了眼泪,什么面霜都不敢擦了,用右手随便往眼睛周围涂了点眼霜就钻被窝了。眼睛一直发烫,时不时会流几滴泪。晕了,但愿没事。
早上起来也不敢再戴隐形眼镜了,戴了眼镜去上班。一整天里,左手手指偶尔会微微的发烫,其实这种感觉还蛮好的呀,让我真切的感觉到这只手的血液流通得很好啊,这个冬天应该不会长冻疮了吧。这样想来,又希望右手也可以体验一下这种辣辣的发烫的感觉了。真是有毛病的,哈哈。
早就说过要去笑笑那里拍写真,还是去年8月8日她店开业的时候去捧场订下来的,结果一直没时间,到现在都没拍成。上个星期天准备去拍的,又说为了中秋可以放两天,星期天得补上班,只好推到今天了。
昨天早上起来就九点了,洗头洗澡洗衣服,出门就十点半了。开到青山桌下,想起有东西没拿,调头开回宿舍拿了出门。开出去一会,又想起钱包没带,再回来拿一次。真是晕了,还没老就这么健忘,以后可怎么办?
到了城里,在银君的化妆品店里又拿了一个精华霜,真的好贵啊,心疼死了。希望会有效果吧。后来又去了她的新店看了一下装修,一起吃了个饭,然后就直奔笑笑的摄影店去了。
原来笑笑现在的新店搬到了环城东路转角处了,去年这里是个美发店,就是给我烫了那个250发型的店,唉,果然关门大吉了。
先去化妆,化妆师技术不错,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不用双眼皮贴就可以把我的单眼皮变成双眼皮,技巧就在于把假睫毛剪成两段了贴,在中间部位再贴一段,直接就把眼皮给抬上去变成双眼皮了。
带了很多的长裙去让化妆师来挑,她却挑出最简单的白T恤印花长裙让我穿上。我抗东篱把酒黄昏后议说我其他的长裙也是很漂亮的,她淡淡一句话:“上照不见得会好看”就把我堵回去了。好吧,她是专业人士,听她的吧。
去了新城拍外景,那边的马路两旁的木槿花开得很好,整树整树红的粉的,在摄影师和单反镜头下变得很唯美,有文艺范儿。后来跑到边上垃圾堆上又拍了几张,打道回府。换了拉萨买的尼泊尔长裙和在丽江带回来的手织披肩,在摄影棚的屋顶上又拍了一套。最后在他们那里挑了一套小礼服拍了一套,天都黑了,整个人都累得无精打彩的,估计最后一套效果不会怎么样了,而且感觉这种略带爵士风的时尚真的是不适合我哈。
外面下了过很大的雨,我等哥哥带我回家吃饭,等很久,饿得我肚子都扁了啊,他和帅才来。回到村子里,先去大大伯家,我一个劲的吃了好多板栗,哥哥跟大伯这对父子就月球到底是不是外星人的宇宙飞船讨论得不亦乐乎。后来进来我家,妈妈又烧了鸡子茶给帅喝,我也喝到三个,终于饱到撑了。
睡觉前哥哥又被同学叫去玩了,留下帅与我同睡。经过在拉萨发生的事情之后,我和她陌生了很多,也许真的只有一起经历过事情才能真正认清一个人吧。
今天早上起来很晚,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了。接到娟的电话,让我给谢大少送件外套。吃完饭收拾了一下出门等车。一边等一边往大伯家走,大伯、哥哥和帅一起吃早饭,哥哥继续向大伯讲述他研究出来的“月亮是外星人的宇宙飞船”的理论。
我在他们家里坐了一下,车子一直没来,我就出来了,准备边往下走边等车,哥哥吃完饭又跑出来送我。到了坦头店里,谢大少又不肯换衣服。天下雨挺阴冷的,我想等雨晴一点带谢大少到城里逛一下,但是一直没等到车。
后为哥哥带了大伯去城里过坦头要买手编的汽车坐垫,于是就在店里呆了挺长时间。到午饭时间,弟弟就带大家去吃饭,说坦头有家饭店是我们村里人开的,味道还不错,生意挺好的,带我们去试试。
于是就去了,没想到居然在里面帮忙的服务员都是村里的熟面孔,其中有好几个居然是哥哥小学时的同学,真是难得。
吃完饭,大伯也不想去城里了,坐了弟弟的车子回家,我和娟带了谢大少去赤城大厦玩。本来哥哥是准备要顺路带我回公司的,后来我们耽搁了一下,临上车才发现徐老师和外婆都坐在里面要一起回义乌的,于是就算了,让他们先走,带了谢大少去吃KFC,然后给他们打的到车站坐车回家,我自己则披了雨披回公司。
一回到宿舍,赶紧爬到床上盖起被子来狠狠的发了一阵子抖,哇哦,真的好冷啊~~~~~~~~~
无意中在淘宝上又看到了黑莓手机。9700白色的,真的很漂亮哦。
自从上次我的黑莓在一次被飞车抢包中牺牲之后,已经很久没想过要买黑莓手机啦。因为一直在用MOTO E398一直很好用,五年了依然正常工作,非常值得信赖。
可是这样一见之后,就忘记不了啦。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像很多人一样迷IPHONE,专迷一些偏门的东西哈。就像穿衣服,同事王都说我专门穿乞丐装的,裙子么一边长一边短前后颜色还不一样的,裤子上画满了小人裤摆大得可以装下两个人——在他们眼里莫名其妙的东西我都会很大胆的披到自己的身上去。哎,偏门就偏门吧,好歹不还有个成语叫“剑走偏锋”嘛。
怎么样,很漂亮吧!

不过价格也很漂亮啊,3700左右。都快赶上我两个月的工资了啊。哎,先做做白日梦吧。
前几天董郎突然也说要买相机,说他想买一个3/4的单反。目前这种机子好像就是松下跟奥林巴斯的比较突出一点。
不过我更喜欢松下GF1一些啦。晚上又在淘宝上看了很多关于松下GF1的信息,很心动,真的很想买一个哈。之前很想买单反,可是现在又觉得单反太大了,平时又不好带,拿在手上又很重,不如这种比卡片机好一点的买一个用用算了。我想想我也没有那个悟性可以提升到湮逝美女的水平,单反对我来说,可能太过浪费了一点。
之前很早就在女巫闹闹的博客里看到这一款照相机的介绍,她说有一个GF,是她很喜欢的日常用机以及单反备机,GF1是新版,比GF更小巧。她说白色很漂亮,不过我觉得酒红色更得我心一点啦。

可是两镜头加上日 本直购邮费要200元,而且还可能涉及到关税要400元左右,七七八八加起来要6000多啊。
唉,还是先看看吧,看看不要钱。要是某个月天上掉老莫道不消魂毛同志,我就把它们全部全部买下来,横横!